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宁波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暨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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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收购的日德电机(浙江)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债权情况:
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转让标的债权本金总额人民币22044.61万元、相应利息罚息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其中:截至基准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9300.01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8月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14864856
章先生 联系电话:18668067771
联系电话:(0571) 8977 381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