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龟养到快50斤了”
朋友圈里晒龟,招来了警察
通讯员 曹炳枫
本报讯 “养了4年的陆龟,快50斤重了!”前几天,家住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的张某发了条微信朋友圈,没想到把警察招来了。8月9日,鄞州警方通报,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几天,瞻岐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称养殖了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从该报警人提供的视频看,其所指的动物疑似陆龟。根据线索,民警找到了当事人金女士,在工厂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房子”,里面养着一只脸盆大小的陆龟。经专家鉴定,该陆龟为苏卡达陆龟。
据悉,苏卡达陆龟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金女士称,这只陆龟是她儿子张某于2017年买来的。根据刑法规定,张某和卖龟者吴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