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潘建兵(身份证号331004198201130311):
本人对你享有的路桥区人民法院(2018)浙1004执2368号案件中你未履行的债权(包括本金、律师费、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全部转让给王瑾(身份证号332601197207310321,电话18957628651)所有,请你向王瑾履行上述债务。
特此通知!通知人:秦一维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潘建兵(身份证号331004198201130311):
本人对你享有的路桥区人民法院(2018)浙1004执2368号案件中你未履行的债权(包括本金、律师费、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全部转让给王瑾(身份证号332601197207310321,电话18957628651)所有,请你向王瑾履行上述债务。
特此通知!通知人:秦一维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