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迟到45年的结婚证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姜饶伟 詹梦洲 徐晰玙
“我们都没领过证,还离什么婚啊!”“我一辈子都没到过法庭,这个年纪去,太丢人!我不来的!”面对法官打来让去调解的电话,老刘气愤地拒绝。
两位闹离婚的老人,一个68岁,一个64岁。见老刘抵触情绪强烈,开化县法院华埠法庭庭长方小兵意识到,如果简单地缺席审理,难以案结事了。在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并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近日,他决定以上门巡回审判的方式对此案进行调解。
老夫妻闹离婚
老刘和程阿婆已相伴走过45年。两人经媒人介绍认识,不久就依父母之命,按当地习俗摆了酒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两人感情和睦,家里建起了新房,如今还抱上了孙子。
近两年,老两口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一次亲戚聚会上,老刘竟在酒后当着亲戚朋友的面,差点对程阿婆动手。这以后,程阿婆越想越生气。今年5月,她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的巡回审判车来了,法官上门了,老刘无奈和老伴上了车。方小兵法官主持双方调解。
见两人都绷着脸不说话,方法官耐心地讲理释法,告诉他们,虽然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一个动作真情流露
一听到法官说“没有登记结婚”几个字,坐在一旁的程阿婆突然对着老伴放声大哭:“每次吵架,你都说我们不是真夫妻,我要是敢走你就重新再找一个,多伤人啊!”
见老伴突然的爆发和“数落”,老刘马上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降压药,递给程阿婆:“别激动!快点把药吃了,等下血压又一下高起来了。”
原来,程阿婆常年有高血压,需按时服药,平时只要出门,都是老刘随身将药放包里。
这个场景,让一筹莫展的方法官突然释然,他从双方的举动和话语中觉察到,两人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于是,他赶紧“趁热打铁”:“少年夫妻老来伴。你看,刘大爷很关心你。你们在一起生活大半辈子了,谁离了谁都不行。而且,你们还要一起好好带孙子呢!”
这时,老人的儿子也一起来帮忙劝说,小孙子更是拉着程阿婆的手道:“奶奶,我们回家去吧!”
“我这人就是脾气不好,不太会说话,没想到老太婆一直放在心上,是我错了。”终于,一直沉默的老刘开口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程阿婆同意撤回起诉,老刘也向老伴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
见老夫妻和好,方法官又善意提醒两位老人,法律虽然对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予以保护,并不意味着其效力完全等同于登记婚姻,“你们最好还是去民政局,补办下婚姻登记手续”。
“方法官,我们今天去登记啦!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一周后,刘大爷和程阿婆特意赶到华埠法庭,开心地给方法官看他们刚领的结婚证。
迟来了45年的崭新结婚证上,两位老人紧紧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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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