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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1、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不作为标的债权转让。
2、上述清单中债权抵押物已部分处置,未在账目余额中扣减,账面本息余额以法院实际支持为准。抵押物现状和债权情况实际以抵押物现场或法院确认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绍兴钱江家具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易真金纺织有限公司两户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联合公告方式依法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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