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起纠纷 社区微法庭出手
本报记者 马丽红 通讯员 黄荣美
本报讯 “不要把垃圾丢到路边,麻烦捡起来,丢到垃圾桶里!” 近日,杭州市紫阳街道海潮社区垃圾分类点,志愿者看见居民老刘开车经过时,人也不下车,顺手将垃圾丢出车外,便上前劝说。
“谁让你们把垃圾桶放这么远?”老刘很生气,不愿意下车捡垃圾。双方互不相让,发生激烈争执,要求社区评评理。
得知原委后,海潮社区调委会立即启用“微法庭”,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连线双方当事人,在网络视频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老刘表示,他每天工作早出晚归,定点定时投放垃圾对他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而志愿者认为,这不是没有做好垃圾分类的理由,当场说了老刘一句“没素质”。老刘顿时恼了。
社区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后,向老刘解说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向志愿者指出,制止不文明行为是对的,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有话好好说。同时,调解员还线上邀请了上城区法院的法官,法官为双方解读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调解员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志愿者向老刘赔礼道歉,老刘也承诺今后做好垃圾分类,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