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馅饼千万别信
通讯员 吴诗佳 严晨
本报讯 日前,得知“人参店”老板凌某被判刑,69岁的赵阿姨又哭又笑。
此前,赵阿姨逛街时被邀请进了一家“人参店”。店员不仅请她免费喝参汤,还送她挂面和鸡蛋,然后轻声告诉她“现在投资有优惠,只要交9000元,每月可领取200元利息,到年底一次性退还1万元……”
赵阿姨当场“投资”了一单,为多拿200元“好处费”,还把老伴找来也买了一单。1个月之后,赵阿姨按约定上门收取利息,“这比银行利息高多了”,便和老伴又各追加了一单。不料此后,这家店便人去楼空,赵阿姨慌忙报警。
“人参店”老板凌某很快被抓住,此人以高息诱惑,向至少35名老年人收取资金51万余元。经龙游县检察院公诉,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