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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潜入夫妻房安装摄像机偷拍并敲诈勒索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通讯员 苏雪 

  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他数次潜入夫妻房安装迷你摄像机,在获取夫妻隐私视频后,又向对方勒索钱物。经海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男子徐某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2020年11月,小梅(化名)与丈夫下班回到海宁某公司宿舍后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塑料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纸条和一张内存卡。纸条上的一段话让小梅如坠冰窖,对方表示自己拍到了小梅与丈夫的隐私视频,让小梅打开内存卡自己“欣赏”,并要求与小梅发生关系。此外,对方还威胁小梅购买电话卡放至楼下一辆电瓶车中,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就把视频发给别人。

  因为害怕对方将视频传播,小梅夫妇没有及时报警,而是根据对方要求,将丈夫的电话号码抄写后放入指定的电瓶车中。果然,不久后小梅夫妻就收到了对方的短信。这次,对方变本加厉,威胁小梅夫妻给他购买价值5000以上的物品,并向他们发来视频截图,声称若不按照要求去做,就会一直缠着他们。

  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小丽(化名)夫妇。2020年11月底,小丽在化妆盒中发现了一样的内存卡与纸条。对方要求小丽夫妻给他购买新电话卡并告知其联系方式,放置到其指定的消防箱中。但是与小梅夫妇不同的是,小丽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而是直接向警方报案。今年2月,警方将男子徐某抓获归案。

  据徐某供述,他曾为拍摄野生动物购买过一个迷你摄像机。偶然一次机会,徐某来到朋友宿舍玩耍,经过宿舍二楼时发现有一个房间的窗户开着。他往里观察发现是夫妻房后,当场就产生了安装摄像头偷拍的想法。趁房中无人的时候,徐某便从房间的窗户爬进去,将迷你摄像机安装在窗帘杆子上并调整好角度。三四天后,徐某又用相同的方法将摄像机带回。当年10月至12月间,徐某共以“翻窗”方式进入2个夫妻房中8次,均未被人发现。

  徐某表示,一开始仅仅是觉得刺激,在拿到视频后,他就萌生了讨要好处的想法。为了不暴露自己,他挑选了电瓶车及消防箱两个交换信息的位置。因为对方都没有按照他的要求购买电话卡,为此,徐某还来到公司休息室,窃取了室内正在充电的手机内的电话卡,用这张卡与被害人联系。

  检察官认为,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弥补了2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失,据此,检察官提出对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对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依法全部采纳。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潜入夫妻房安装摄像机偷拍并敲诈勒索 2021-09-13 2 2021年09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