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分配公告
(2020)深蓝印刷破管公告第1号
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债权人:
《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1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9月8日经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根据《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管理人对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1年9月23日前实施完毕,分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1439.50元,其中:支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2572.74元,普通债权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8866.76元,清偿率为0.02499%。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电话:张晶莹,13665864444
浦江深蓝印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