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法治课开讲
本报记者 丁田醒 通讯员 吴娜
本报讯 阳光不燥,微风正好。9月28日,伴随着一声声“我知道!我来答”,绍兴市柯桥区“法护青春”户外法治课堂第一站在湖塘街道大香林景区正式开讲。
“当小明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作为一个胎儿,大家觉得他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草坪上,湖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轻纺城小学三年级16班的全体学生讲了《小明和民法典的故事》。从小明出生讲到小明80岁,工作人员用一个个通俗易懂的小案例,讲解了人一生中会涉及到的民法典知识。
“双减”政策下,柯桥区司法局将法治教育与第三课堂活动相结合,积极拓展普法教育载体,创新开设“法护青春”户外法治课堂,进一步增加法治教学中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