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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共创平安

检察力量加码“舌尖安全”

  通讯员 王汝晋

  本报讯 近日,吴兴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会签《社区矫正对象适用禁止令实施细则》。

  细则的制定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违反食品生产禁止令案件。此前,周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煎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同时判决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的四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因身体原因,周某被暂予监外执行。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竟违反食品生产禁止令规定,继续生产销售生煎包。

  “从业禁止是预防犯罪、保障社会公众安全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处分措施,必须依法坚决执行到位。我们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执行‘禁止令’的措施。同时,探索采用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每日查询定位研判的技术手段,保障‘禁止令’执行到位,维护司法权威。”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寅行表示。


浙江法制报 共创平安 00015 检察力量加码“舌尖安全” 2021-09-30 2 2021年09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