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结果被骗小伙仍获刑一年
通讯员 潘佩静
本报讯 “高价收买银行卡,在家即可赚快钱!”注意,这是涉嫌犯罪。近日,天台县法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进行判决。
3月,小杰(化名)在抖音上结识了一个名为“发哥”(化名)的男子。“发哥”告诉小杰,只需借用银行卡“走账”,即可获得3000元。小杰知道他们“走账”的目的,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仍立马答应,并约定在外省见面。小杰到达后,2名陌生男子问小杰要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及网上银行解锁、支付密码,支付了小杰400元的食宿费,并许诺第二天归还手机再支付3000元报酬。哪知,第二天对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手机和约定的报酬也都鸡飞蛋打。
没多久,小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卡流水已高达百万余元,涉及多名诈骗被害人的资金。因小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判处小杰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