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勇与林森淼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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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陈志勇与林森淼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林森淼。林森淼与陈志勇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林森淼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森淼履行主债权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
特此公告。
林森淼联系电话:13780133371
陈志勇联系电话:13587566151
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10月11日的借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应支付给陈志勇的利息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陈志勇垫付的应由借款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 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林森淼
202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