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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

浙江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

  通讯员 孟焕良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10月12日,浙江高院在杭州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突出数智赋能,大力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法治贡献。

  当前,全省共有316家人民法庭,年均结案30万件,以19.3%的员额法官办结了35.8%的民商事案件。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广“龙山经验”,主动将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法庭收案量连续三年下降,实现“纠纷下降、信访下降、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增强”的良性循环;坚持数智赋能,以“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驱动,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涌现出“微法庭”“共享法庭”“未来智能法庭”等一大批创新实践。

  李占国指出,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人民法庭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落实最高法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要明确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小法庭与大服务、执法办案与参与治理、大众化与专业化、优良传统与现代科技等“四个相统一”,实现从多办案到多服务、从重裁判到办案和化解矛盾并重、从自己单干到大家一起干、从诉前调解到指导调解等“四个转变”。要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与乡镇矛调中心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推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多元递进解纷机制,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为创新基层治理赋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效。

  李占国强调,要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为人民服务体现到每一个案子办理中,立足案件事实、法治思维、社情民意,坚持法理情兼顾,查清事实,居中判断,讲究策略方法,坚决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各级法院党组要定期研究解决人民法庭在职能发挥、人财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思路举措,把最优秀庭长选配到人民法庭去,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当地社会治理体制。要加强法庭党建,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会上,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建乐还就人民法庭建设和全面加强“共享法庭”作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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