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殊的委托公证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蒋小丹
本报讯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湘湖公证处收到齐某夫妻的好消息,在经历两次胚胎移植后,齐某妻子终于怀孕了。
“我们想做试管婴儿,需要办理一份委托公证。”此前,年近四旬的齐某夫妻来到湘湖公证处,提出特殊委托要求。
原来,因工作关系,陈某和妻子齐某长期分居两地,结婚多年未有子女,看着同龄人陆续有了二胎,两人又羡慕又焦急。
今年年初,夫妻俩决定到医院做试管婴儿,但试管婴儿并不能一次成功,且需要解冻、移植胚胎等,医院要求陈某夫妻在场签字。然而,陈某长期在外出差,加上疫情防控阶段,往返于两个城市间十分不便,于是夫妻俩来到公证处询问,是否可以通过公证解决问题。
接到该请求时,湘湖公证处公证员项佳丽很意外,“我们从来没接到过此类申请”。震惊之余,项佳丽向医院咨询了试管婴儿的相关流程及委托事项,然后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医院的建档证明,帮助陈某夫妇开具了委托公证书。通过该委托书,陈某将办理有关冷冻胚胎解冻签字相关手续等事项全权委托给了妻子齐某。有了公证处的委托,齐某只要带着公证书,就可以前往医院进行胚胎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