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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安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金额: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信浙-A-2021-10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幢11、1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771373

  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5810572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10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分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10-13 2 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