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拒绝农田白色污染
通讯员 龙轩 本报记者 蓝莹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农膜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此前,该院第五检察部深入辖区农村的田间地头走访调查后发现,海城街道海城公园、永兴街道五溪村、天河街道金川路等多地的田间、沟渠、温棚夹道散落着大量农用薄膜, 未按规定及时回收,部分农用薄膜已随春耕埋入土壤。农用薄膜属高分子化合物,降解周期长,降解过程中还会溶出有毒物质,污染农作物进而污染食物源,同时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
对此,龙湾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农田“白色污染”的防治:一是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对区域内堆放的废弃农用薄膜进行有效清理;二是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指导,帮助科学处置农业废弃物,防止源头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承诺限时清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