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法庭上

替父母办购房手续,却最终对簿公堂

  时间:10月13日

  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法院

  丈夫去世后,衢州的陈老太想着把夫妻俩一起买的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没想到,房产证上写的却是儿子、儿媳的名字……

  陈老太和方大爷育有三子,现都已成家立业。2013年,老两口的老房子拆迁,他们决定买套房子自己住,不给三个儿子添负担。

  老两口看中了衢州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交完定金后,想着还有诸多手续要办,身体实在吃不消,就把剩余购房款交给了二儿子和二儿媳,委托他们代办相关购房手续,房子也暂时登记在他们名下。

  2019年8月,方大爷病重去世,陈老太开始在三个儿子家轮流住。为了让自己养老有个保障,陈老太想将之前老两口出钱买的房重新转到自己名下,就和二儿子、二儿媳商量去办个过户手续。但二儿媳妇却说道:“妈你放心,房子就放在我和你儿子名下,我们肯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但陈老太觉得,房子在二儿子一家手里,另两个儿子未免会有意见,还是坚持将房子要回来。

  “房子就是我和老公买来给二老住的,就是我的房子,谁也别想拿走!”突然,二儿媳变了脸,以各种理由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陈老太不想闹得另两个儿子心里不平衡,无奈之下将二儿子、二儿媳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案涉房产确实是陈老太、方大爷二人出资购买,二儿子、二儿媳也多次在家庭会议中亲口承认房子归属于两位老人所有。综合法理情理,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力状态不符,确认陈老太享有部分房屋所有权(方大爷拥有的部分产权因其死亡涉及案涉房屋继承,三个儿子在本案中也未要求确认各自份额,故案涉房屋具体份额由当事人另行主张)。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替父母办购房手续,却最终对簿公堂 2021-10-15 2 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