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套房卖给17人,拆迁户的算盘打得啪啪响
只是他算对了开始,却没有算中结局
见习记者 李琪桉 通讯员 刘鹏程 周晓方
本报讯 老房拆迁获赔3套房,却动起歪脑筋,将3套房卖给17个人。这笔账,拆迁户算对了开始,却没有算中结局。日前,经缙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家住缙云县某村的朱某,2018年因村里拆迁成了拆迁户。同年12月,朱某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获赔3套房。可房子还没拿到手,朱某就有了卖房的念头。
原来,30多岁的朱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6月刑满释放。因服刑前欠的钱不少,且服刑期间家中没有经济来源,于是朱某决定将其中1套拆迁安置房挂牌出售,用于还债。
2019年2月,朱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甲,双方在房产中介的见证下签订协议,约定朱某向王某甲出售11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套,王某甲向朱某支付了48万元定金。
拿到钱后,朱某全部用于还钱,但也只还了部分欠款。没多久,朱某又将自己名下的另1套11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挂到中介销售,与王某乙签订协议后获得定金60万元。
这笔钱在归还剩余欠款后还有盈余,朱某嗜赌的老毛病又犯了,全部拿去赌博,结果输了个精光,又欠下赌债。想到一卖房就有几十万元收入,朱某决定“一房多卖”骗取钱财。于是,他将此前已卖给王某甲、王某乙的2套房和另外1套房,通过朋友介绍、中介挂网销售等方式招揽购房者,不到两年,先后与17名购房者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定金1035.3万元,大多被朱某用于赌博挥霍和偿还高利贷。
虽然有购房者曾对朱某有所怀疑,但因为他拆迁户的身份,加上朱某能说会道,购房者渐渐打消了疑虑。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朱某“一房多卖”还是被人看出了端倪。2020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了被害人之一赵某的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6月,缙云县检察院以朱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