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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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债权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10月20日暂计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如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金额不同的,则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浙江永达工贸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特别提示: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本次资产处置可采取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王女士、孔先生
联系电话:0574-81873360 18858917855
电子邮件:wangning@nbfamc.com
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偃月街299号 邮 编:315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4-8187332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债权情况以实际为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