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催收公告
![]() |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 人民币元 注: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为暂计算至2020年7月21日的暂估数额,如与生效法律文书或债权文件计算数额不一致,以生效法律文书或债权文件计算金额为准。 |
我司于2020年9月自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处受让附件《标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债权及全部担保权利、附属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已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1民初1358号民事调解书、(2018)浙01民初1449号民事调解书生效确认。经我司多次催告、沟通,借款人及担保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现公告通知各方立即履行法律义务、清偿我司债权。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