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建筑垃圾 依据新法重罚
通讯员 杨爱琼 徐啸
本报讯 “山间的建筑渣土已经在清理了……”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仙岩街道一处水源保护区内非法倾倒建筑渣土的案发地进行了回访。
去年9月底的一个晚上,温州某公司趁夜色将建筑渣土整车整车地倒入山间。之后,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涉案公司在15日内清理垃圾,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但是,该公司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垃圾,还继续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被其他辖区的行政机关作出类似行政处罚共计20余件。
瓯海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撤销原有行政处罚,依据新固废法予以重罚。后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对涉案公司重新作出罚款50万元并责令清理垃圾恢复原状的决定;对涉案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