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高层消防隐患
通讯员 拱检
本报讯 “这些消防问题我都记下来了,回去马上整改!”日前,面对责令整改通知,某高层物业负责人郑重承诺。
此前,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许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被电动自行车占用、物业垃圾堵塞消防车通道、防火门上的闭门器缺失、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损坏等现象频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及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拱墅区检察院随即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将相关情况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机关十分重视,立即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