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通讯员 万雪晴
本报讯 近日,慈溪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龙山镇某村附近大片农田被废品堆积侵占。该院调查发现,涉案区域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周某等人在此违法搭建2个简易钢棚,违规从事废品回收,导致钢棚周边近千平方米基本农田被废品堆积物侵占,威胁土壤环境、破坏种植条件、影响粮食生产。
该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清运固体废弃物,依法处理违建钢棚,并联合有关部门及所在村整治修复涉案农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接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联合资规部门对现场进行核查,并与涉案农田所在村积极整改,清理完毕周边废品堆积物,拆除简易钢棚158平方米,完成复耕土地约975平方米,还在现场设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警示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