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税签“阴阳合同”,不想买家当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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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0月27日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法院
为了少缴税,房屋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做低房价,哪知道买家后来竟然“假戏真唱”,这让房东张女士追悔莫及。
张女士想卖掉手中的一套房产,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买家后,双方签订了卖房合同,张女士收取了2万元定金。网签时,买家对张女士说:“我们网签合同就价格写低一点,这样能省点税,怎么样?”张女士觉得这样自己也不会有损失,就同意了,于是双方在网签合同上写了只有原合同价款20%的价格,中介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按照这个价格为双方做了网签。
然而,网签之后,买家既不付款,也不配合张女士解除网签合同,于是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确认定金归张女士所有。
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买家拿出了双方当天签订的网签合同:“我们已对房价进行了重新协商,原来的合同已经作废,张女士应当按照网签价格把房子卖我。若不同意,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官联系了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并要求中介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后认为,网签合同所载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原告与被告在非亲非故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房屋,与情理不符。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纳,张女士最终赢得了官司。
庭审后,法官又对张女士和中介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张女士和中介方承诺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