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抵扣税款,查!
通讯员 程琬茵
本报讯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税务机关对我的处理。”近日,永康市检察院从税务机关了解到,违规抵扣税款的企业已足额返还违规抵扣的税款,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按照规定办事,守法经营。
2017年,永康市某燃料油有限公司向永康市某速递有限公司销售柴油与燃料油的混合油,同时向其开具了三张品名为柴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速递公司将购买的混合油用于货车,并先后将这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永康市税务局抵扣税款。
近期,市检察院开展成品油专项行动时发现,某燃料油有限公司向某速递有限公司开具了与实际交易项目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市税务局成功抵扣税款44127.34元,致使国有财产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向市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对违规抵扣的税款予以追缴,并开展专项排查,严格规范做好增值税征收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市税务局立即组织人员通过查看购进货物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的信息,核实企业增值税发票真实用途,查看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抵扣税款的情形,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