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楼涛涛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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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暂算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本息合计以法院判决书载明的本息计算方式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楼涛涛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JH2-BC3HFJS-ZZ21,日期:2021年 5 月 26 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浙江洪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金共计15,601,940.54元及孳息6,123.76元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依法转让给楼涛涛。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楼涛涛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楼涛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楼涛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9-89172827
楼涛涛联系电话:1595796819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楼涛涛
2021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