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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新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6年11月22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已完全生效。依据该协议,转让方已将对附件清单中列明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

  我们在此要求附件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直接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受让方的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

  联系人:郑经理联系电话:0571-85273712

  转让方的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号

  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0571-88359514

  转让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受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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