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无障碍”
通讯员 芮宣
本报讯 “我们在出入口内外台阶新设了缓坡,并放置无障碍通行标识,避免群众堵塞通道。”近日,瑞安市检察院回访“行政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时,得到了相关责任单位的积极回应。
今年8月,市检察院先后走访高楼镇、曹村镇、林川镇、东山街道、锦湖街道、汀田街道等地行政服务中心,发现部分中心入口处未建设无障碍通道,亦未在醒目位置设置规范、清晰的无障碍标志和求助电话。该院于是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整改上述问题,做好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爱弱势群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与市残联等单位对接,请教整改方案,并结合实际作出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