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嘘“有关系帮忙捞人” 骗钱骗物进了班房
通讯员 潘佩静 丁发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我在检察院有关系,有什么案件可以帮忙‘打点’。”杨某某的这句话让许先生深信不疑,为了帮被拘的父亲“走关系”,他钱和香烟都没少“打点”,最后发现被骗了。经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判决。
2020年末,许先生的父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在天台县看守所。心急如焚的许先生听说杨某某在检察院“有关系”,就试着上门求助。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杨某某表示,可以“找路子”把许先生父亲的取保候审办出来,但是需要花钱买油卡、超市卡“打点”。信以为真的许先生送给杨某某10000元现金和6包软中华香烟。
没多久,因许先生一家取得了对方当事人的谅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许先生的父亲被依法取保候审。高兴之余,许先生意识到不对劲,自己应该是被骗了,就多次联系杨某某要求退回钱财,而杨某某均回避、推脱。在被警方传唤到案后,杨某某供述自己在检察院并没有认识的人,只是稍微懂点法律知识,了解案情后,觉得许先生的父亲可能存疑不捕,于是动起了趁机骗点钱花花的念头。
经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我只是稍懂得一点法律知识,骗了钱财,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杨某某悔不当初。
检察官提醒,当事人及家属在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时,务必走法律途径解决,不要寄希望于托关系、走后门,以防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