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村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拆迁户杨仁新(已故)有平屋两间及猪舍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共计81.64平方米,可拆迁安置补偿612300元。根据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村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已于1984年出卖给杨仁新的外甥应启金,且由应启金管业使用。现我公司拟与应启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他权利人或继承人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日内联系我公司。我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丁飞达联系电话:18906603332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泉路27号。
公告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