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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催收公告

  舟山市普陀慧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我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由我公司(曾用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你公司发包的东港外滩华府电力开闭所及配电房监理服务,监理费为70000元。我公司已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经多次催讨,你公司迟迟未支付监理费70000元。为此,特公告要求你公司立即向我公司清偿70000元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女士 0571-51104210

  催款人:浙江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催收公告 2021-11-25 2 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