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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公布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

立案查处257起 涉非法改装、违规充电等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11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我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以来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及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非法改装、违规充电等问题。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作用,根据全省市场监管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今年以来全省已查办电动自行车领域案件257起,罚没款237余万元。

  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第一批10起典型案例中,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占8例。其中,杭州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至案发共计销售货值达20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处的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系列案中,当地交警部门发现少数电动自行车外观与行驶证、合格证不符。经查明,上述电动自行车系5家销售单位违法改装导致。交警部门对5家销售单位作出合计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今年10月5日,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孔某在西湖区象山大厦1号楼(高层民用建筑)1层大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执法人员指出后仍拒不改正。孔某的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部门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我省公布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 2021-11-30 2 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