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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 Q聊

说好虚假诉讼 一起分执行款

结果一方独吞了

  柠檬(义乌检察院通讯员 赖栩栩):最近我们遇到个很奇葩的事:有人跑到我们院,申请监督自己和别人的虚假诉讼案件。

  水煮西兰花(本报记者 陈贞妃):这……总不是良心发现吧?

  柠檬:当然不是啊,这个事情说起来,还有一点复杂。

  水煮西兰花:洗耳恭听。

  柠檬:当事人宗某在2010年底向赵某借了50万元,因为没钱还,就一直续借。到了2013年底,宗某生意失败,名下的房子被法院查封。得知情况后,赵某与宗某就商量着一起弄一份假借条,虚构宗某欠赵某的儿子小赵98万元,意图参与房屋拍卖款的分配。

  水煮西兰花:嗯,这倒是不少虚假诉讼的常见套路。

  柠檬:之后到了2014年,小赵就拿着这个98万元的假借条起诉宗某,宗某也很“配合”,没有出庭应诉,法院支持了小赵的诉请。本金加上利息,小赵最后分走了148万余元的执行款。

  水煮西兰花:我猜是这个钱最后分配出了问题。

  柠檬:对的。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小赵应该在收到这笔钱后,留下自家的50万元借款和利息,把剩下的返给宗某。但是没想到小赵出尔反尔,并没有把宗某的那份返还,还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利息。

  水煮西兰花:这下宗某傻了吧!

  柠檬:是啊,他没办法了,只好来找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但是仅靠他的陈述,要证明这个案子是虚假诉讼,显然缺乏依据。后来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赵陈述借钱时的98万元是现金交付,但当时他正在韩国留学,怎么提供现金给宗某?

  水煮西兰花:这确实是一个疑点。

  柠檬:但小赵并不承认,还伪造了一系列证据,直到被一一识破才承认。我们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后,近日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进行了改判。

  水煮西兰花:可能有人会问:宗某其实也是虚假诉讼的炮制者,检察机关监督帮宗某翻案,这样可行吗?

  柠檬: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民事判决,保护真正的权利人。本案中,由于宗某与小赵的虚假诉讼,导致宗某的其他债权人无法分得执行款,权利受损,理应得到纠正。目前,参与虚假诉讼的人,包括宗某自己,都受到了处罚,小赵分得的执行款也要退回。通过监督恢复司法公正,这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更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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