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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老板获刑并处罚金

  通讯员 童法 

  本报讯 近日,桐乡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案件。

  钱某在桐乡经营一家旅游用品公司,2018年,拖欠杨某等131名工人30余万元工资后逃匿。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后,钱某仍不支付。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老板获刑并处罚金 2021-12-03 2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