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调工作从“窗口”做到“心口”
通讯员 郑欣慰 吴为君 吴烁烁
濛洲街,庆元县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坐落于这条长街东头的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犹如一个“解忧杂货店”。这里从不缺少难题:恶语相向的夫妻、讨薪无果的打工人、深陷买卖纠纷的购房者……
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诉服中心主任)叶晓芳,就是这个“解忧杂货店”的“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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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要鉴定借条上的笔迹!”电话那头,女子语气强硬。远在内蒙古照顾病母的她,一想到被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偿还2万元欠款,就气不打一处来。
此前庭审,这名女子未现身,仅提交了书面答辩状。法官根据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今,立案庭接到了女子的再审申诉,并要求鉴定笔迹。
案子立,还是不立?叶晓芳觉得,如果简单粗暴驳回申诉,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倘若再审,当事人不仅要消耗财力和精力,也会徒增法官的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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