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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案卷

保险柜埋树下,一个月后不见了

200余万元不翼而飞,竟是亲爹偷的

  《三湘都市报》 杨昱 陈梓娴 视频 周洋 

  明知父亲有盗窃前科,女儿仍让其帮忙,把装有200余万元现金的保险柜埋藏于桂花树下。结果没多久,保险柜不翼而飞。警方查到父亲的头上时,女儿只剩尴尬和无奈。

  近日,记者从湖南浏阳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桩蹊跷的盗窃案。

  报警 装有200余万元保险柜不翼而飞

  张女士是一名生意人,平时流动资金较大,为方便存取款,她会将现金存放在娘家卧室的保险柜里,最多时存入过200余万元。心想着这样并不安全,她便找来父亲帮忙,趁夜深人静之时,把这个保险柜埋到自家屋外一棵桂花树下。

  事成后,张女士继续忙自己的生意。一个月后,当她返回娘家,准备从保险柜中取点流动资金应急时,却发现保险柜不见了。“只有我和父亲知道埋藏地点,难道被谁误打误撞发现了?”疑惑之余,张女士把情况告诉了父亲,可寻找多日仍是毫无头绪。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

  民警介入后,发现张父的嫌疑很大,毕竟埋藏地点就张氏父女知道。但警方在询问张父时,得到的却是“不知情”,甚至还被张父提供的一些线索所误导。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保险柜的失踪与张父有关系,警方在问询之后,让他回了家。

  供述

  枯井里有线索,父亲承认盗窃

  到底是不是张父所为?警方并没有排除他的嫌疑,而是对他跟踪侦查。报案后第二天,民警再次来张家勘查时,有了重大发现。

  “张父十分镇定,也比较配合,不过当我们打开他家附近的一口枯井时,他变得躁动不安起来。”民警说,他们在枯井内找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保险柜,一个被切割过,一个完好无损。经张女士辨认,其中一个就是她埋藏在树下的保险柜。

  证据面前,张父这才低下了头,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盗窃女儿保险柜内财物的犯罪事实。原来,张父在得知女儿保险柜内有大量现金后,便起意盗窃,却苦于不知道密码,于是心生一计——用同款保险柜替换女儿的保险柜,再切开女儿的保险柜,拿走部分现金,剩下的则放回同款新保险柜。

  就这样,张父盗走女儿30万元,而女儿张女士却没察觉,也未对保险柜做检查。半年后,应女儿要求,张父埋了这个保险柜。第二天又将其偷偷挖出,取走了里面剩余的170万余元,转埋藏于异地。

  案发后,张父归还了170万余元现金,并退赔了30万元给女儿。得知这全是父亲所为,张女士既诧异又无奈,最终表示谅解。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浏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

  判处张父犯盗窃罪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父曾于1994年、2000年2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本案中,他盗窃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还毁损偷换保险柜,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主观恶性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父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供认盗窃事实,既没有主动投案,也未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但张父具有坦白、已追缴和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中,张父虽盗窃女儿财物数额巨大,但属于盗窃家庭近亲属财物,且已获得谅解,社会危险性极小,同时张父具备实施社区矫正条件,对其判处缓刑,有利于修复亲属间的社会关系,如果判处重刑,将会导致罪刑不相适应,也不利于修复亲属间的关系。

  浏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张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9 保险柜埋树下,一个月后不见了 2021-12-03 2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