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疾控专家提醒
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及时提供真实信息
见习记者 邱锦
本报讯 12月12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八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了近期浙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自12月5日以来,截至12日下午3时,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4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例。全省已累计排查密接者6116人、次密接者19311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三地已累计开展核酸采检618.34万人份,已出结果434.93万人份,除上述感染者外,其他均为阴性。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484788人,其中集中隔离44178人,居家健康观察16299人,日常健康监测424311人。
日前,省防控办下发了《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七方面重点举措。全省各地要迅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疫情期间,总的要求做到“四个严、一提升、两强化”。
“四个严”指严控跨省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严管人员聚集。全省域强化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包括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都要从严从紧控制,持续加强社会面管控措施。严防疫情外溢。对疫情发生地区,要及时科学合理划分管控区域范围,分类严格落实管控举措,封控区实施“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对其他区域,要严格跨省、跨市出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从11日起,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密疫情监测。疫情发生地应适当增加对医疗机构、口岸、隔离场所、涉冷链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对学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一提升”指提升应急能力,包括严格落实“硬核隔离”措施,严防被隔离对象交叉感染等。
“两强化”指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防护意识,督促个人履行疫情防控的公民责任。公开透明发布权威信息,严厉打击虚假谣言。各地如有限制人员流动等管控措施,应及时对外发布,并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每项举措每个环节闭环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蒋健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要密切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能刻意隐瞒个人行程和与他人的接触史。近期我省一确诊病例在流调中刻意隐瞒,导致一无症状感染者未被及时管控,目前已被立案侦查。
她提醒,现有疫苗仍有保护力,不要听到变异就恐慌。“德尔塔”病毒的传播方式仍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和气溶胶传播”三种方式,其防护原则是一样的。但也要克服麻痹思想,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至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