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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履行监护职责

  通讯员 李洁 

  本报讯 日前,温岭市法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法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的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上述《督促监护令》发出之前,该院委托市司法局做社会调查,确保法官更好了解监护人的履职情况。小明的监护人在接受专业的指导帮助后,表示今后会将儿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关注其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履行好父母的职责。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履行监护职责 2021-12-13 2 2021年12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