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东笠(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1)杭仲01字第298号申请人李学希与被申请人东笠(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10月28日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1)杭仲01裁字第298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东笠(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1)杭仲01字第298号申请人李学希与被申请人东笠(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10月28日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1)杭仲01裁字第298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