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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竟从二楼扔下冰箱

尽管无人受伤,他还是要被定罪量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黄欢 李晴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与女友吵架心情不好,竟将冰箱从高空抛下,尽管无人受伤,还是要被定罪量刑。

  2021年6月28日上午,被告人周某某因赌博输钱,独自一人在租住的二层楼房屋内饮酒,将一瓶一斤装白酒喝个精光。女友曹某某回到家中,见周某某一身酒气,忍不住数落了他几句。在酒精的作用下,周某某情绪失控,与女友吵了起来。

  女友离开后,周某某心情烦闷,便借着酒劲发泄情绪,将家中的物品砸损殆尽。之后,周某某转头看到了房门边的电冰箱,竟一把举起,从二楼窗口扔到了小区一楼过道!万幸没有人员伤亡。经查,该过道系小区内公共通行区域,且系该单元唯一出入口。

  案发后,周某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椒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酒后为发泄情绪从建筑物高空抛掷冰箱,坠落至小区公共通行区域,依法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周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已积极修复被损财物,予以从宽处理。综上,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本案中,周某某为排遣负面情绪而将体积和重量均较为庞大的物品从高处抛掷至公共区域,对社会公共秩序、居民生活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虽未产生严重后果,依法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3 心情不好,竟从二楼扔下冰箱 2021-12-20 2 2021年12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