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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律文书 罚!

  通讯员 张渝琳 

  本报讯 被他人起诉成被告,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材料时,却当场撕毁法律文书,还扰乱秩序。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当事人夏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司法处罚决定。

  夏某与张某合伙承包工程,后因利润分配产生纠纷,被张某告上法庭。近日,夏某来到龙游法院小南海法庭领取诉讼文书材料。可当法院工作人员向他送达文书时,夏某却借口送达的文书材料与自己预期的数量不符,拒绝将送达回证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交还,甚至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当面将送达回证及送达地址确认书撕毁。

  现场,法官向夏某告知了撕毁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夏某情绪激动,未避免事态升级,法官责令其深刻反思后再来法庭接受处理。

  次日上午,夏某再次来到法庭声称要提交诉讼材料,却不配合安检强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提示其接受安检并告知需要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以防止材料遗失。夏某却以工作人员不接收其诉讼文件为由掏出手机拍摄。一名安保人员在维护秩序过程中遭到夏某激烈反抗,导致安保人员手指和脚踝受伤。最终,法警依法对夏某采取约束性控制措施。经批评教育,夏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作书面检讨。

  夏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审判秩序,鉴于其认真悔过,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夏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3 撕毁法律文书 罚! 2021-12-20 2 2021年12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