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共享法庭”
通讯员 邵宏鑫
本报讯 兰溪市法院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目前已建成“共享法庭”146个,包括镇街“共享法庭”10个、村社“共享法庭”134个、行业组织“共享法庭”2个。
兰溪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围绕“共享法庭”基本功能,在现有“能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使“共享法庭”真正“管用”“好用”,为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助力企业发展等提供强劲力量。
通讯员 邵宏鑫
本报讯 兰溪市法院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目前已建成“共享法庭”146个,包括镇街“共享法庭”10个、村社“共享法庭”134个、行业组织“共享法庭”2个。
兰溪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围绕“共享法庭”基本功能,在现有“能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使“共享法庭”真正“管用”“好用”,为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助力企业发展等提供强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