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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不执行复工复产惠民政策,多收电费超251万元 被查处后,天禧物业退费时竟然再作假》后续

很多读者评论“不能仅仅退还多收的电费就算了”

市场监管部门回应:正进一步调查与核实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作为转供电服务和物业服务的提供者,两年不到时间里非法加价多收取电费超过251万元,事发后,竟又伪造部分业主和商户的签名和手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退费整改报告,杭州天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禧物业”)不执行复工复产惠企惠民降电价政策,还糊弄执法部门一事,昨日经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不能仅仅退还多收的电费就算了。”读者“凭良心做事2”的评论代表了很多读者的意见。还有读者表示,对包括物业公司在内的转供电主体一定要采取高压监管措施,“让他们不敢犯才行,不能让国家惠企惠民的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包括斯女士在内投诉反映问题的业主和商户代表21日提出,他们抽查是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天禧物业自称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退还140614元的相关业主和商户名单,结果其中10人均称从未收到物业退费也不知道退费的事,“抽查的只是一小部分,我们希望能对天禧物业自称已退还的2304111.26元多收电费,进行逐一核查”。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管部门21日回应称,天禧物业经责令改正后,已于12月20日向执法部门提交了一份新的整改和退费报告,并附有退费清单和转账记录。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将根据具体调查结果作出处理。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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