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里的“共享法庭”
通讯员 吴梦毅
本报讯 “以往我们要回他人拖欠的青蟹款,要跑到法院起诉,费时费力,如今在自己店门口就能化解纠纷,方便多了。”近日,三门县的青蟹养殖户李某,通过青蟹市场“共享法庭”的解纷流程,成功要回5万余元欠款,并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三门县的青蟹年产量达1.37万吨,年产值超11亿元,青蟹养殖、买卖等纠纷案件的年均发生数在200起左右。
对此,三门县法院积极对接县农业农村局,于今年12月15日在县青蟹行业协会挂牌设立青蟹市场“共享法庭”,由县青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庭务主任。
青蟹市场“共享法庭”功能定位于化解涉及青蟹等水产品的养殖、买卖等纠纷,指导群众规范青蟹等水产品营销、养殖模式,提升群众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当前,三门县法院已根据不同村(社区)的地理位置、发展状况等特点,在全县设立4家具有地方特色的“共享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