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的补充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浙江法制报》第5版刊登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的相关信息,现补充说明处置标的为我公司对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合同标的金额为16500万元及滞纳金。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公开竞价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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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