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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平安巷

拒不执行付出代价

  通讯员 金宇婷 

  本报讯 近日,温岭市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已履行判决债务,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不仅侵害了案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社会诚信体系,更侵害了法律的尊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拒不执行付出代价 2021-12-24 2 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