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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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清单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的房屋或车库/车位/储藏间清单 |
向小敏、江贤翠、仇永忠、万素琴、陈卸耀、陈欣然 、朱东虹、杜艳姿、吴仕福、俞国英、周燕、徐立新、郑玉琦、朱国华、叶文菊、张利娟、宋惠立、吴国云、杜军民、张连香、汪美珍、祝文水、吴水仙、何晓红、蔡兴水、徐春华、 郑斌、陈建军、游琴花、张建春、夏永君、范芸兰、王晖、周珍莲、樊甜甜、姜文忠、陈萍风、何斌 :
衢州市豪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衢州市豪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豪信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经核实,因豪信公司或豪信公司关联企业与你们有债权债务关系,在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豪信公司分别与你们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豪信公司将其开发建设的坐落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以北、振兴东路以南、霞飞路以东、求真路以西“世纪星辰”小区内的房屋或车库/车位/储藏间以“商品房买卖”、“债务清偿”或以其他抵债协议的形式抵偿给你们,以清偿债务,并在住建部门办理了相对应的商品房预售备案或预告登记。豪信公司与你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时,抵债的房屋或车库/车位/储藏间尚处于在建工程状态,该房屋或车库/车位/储藏间不动产物权至今仍属豪信公司所有,没有转移登记到你们名下。
因豪信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系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或车库/车位/储藏间不动产物权仍属豪信公司所有。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豪信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依法不能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解除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衢州市豪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债务清偿协议》或其他抵债协议,具体解除的房屋幢/单元/室号及车库/车位/储藏间地段号详见清单。
特此通知 衢州市豪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