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理不仅诈骗客户购房款,连同事也骗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女子章某想按揭买特价房,谁料竟被房产经理骗走十几万元,不光是她,就连这个经理的同事也上了当。近日,平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章某是平阳本地人,2019年11月,她听说诸暨市某小区有特价单身公寓出售,又了解到平阳一家房产营销策划公司有相关购买渠道,便联系上房产经理黄某。黄某表示自己与该单身公寓开发商有合作,章某很快交了5000元意向金。
后章某得知该房屋为特价房,需一次性付全款才可购买,与自己的预期不符,遂要求退还意向金。黄某回应说有办法让章某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但需马上交3万元定金办理按揭手续,章某便又给黄某转了3万元。之后,黄某又以“定金不够”“小区临时要求交纳首付款”等名目要求黄某转账,还与章某签订了“房产认购协议书”。
可是,黄某迟迟不帮忙办理过户手续,章某心生疑虑,再三追问。黄某说,单身公寓最终无法购买,但钱款需迟点才能退还。之后,章某多次询问退款进程,黄某仅退还了7700元,仍有109428元未退还,章某于是报警。
经查,黄某因为平常开销巨大,一个月就要消费六七万元,故对章某的购房款起了贪念,伪造虚假的房产认购协议书和单身公寓开发商公章骗取章某信任。黄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他还在今年五六月份,骗取同事项某垫付税费、购房款等共计9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黄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又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予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能部分退赃,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8000元;撤销对黄某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与原犯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3000元,责令黄某退赔违法所得2044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