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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救治凤头鹰

  28日下午,天台县两名热心群众将路上捡到的一只鹰送到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起救助。经鉴定,该鹰为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冻伤而坠地。经初步救治,该凤头鹰目前已恢复生机,并被移交至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受进一步救治。通讯员 唐峰 许佳莹 摄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救治凤头鹰 2021-12-30 2 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